第32期“法申沙龙”: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解释(一)的新变化和常见民事责任的理解与适用

发布时间:2024-11-08 点击次数:118

      2024年11月7日晚,广东法申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了第32期“法申沙龙”。本次沙龙聚焦民商事法律领域的新变化与实务问题,吸引了本所律师及实习律师的积极参与。


      本次沙龙的主题围绕最新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的新变化展开。主讲嘉宾为本所合伙人、管委会主任、茂名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陈韵律师。陈韵律师凭借多年对民商事法律的深入研究,以及在民事侵权案件办理方面积累的丰富实务经验,为在场人员带来了一场精彩的解读。 




      陈韵律师详细阐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中的新变化,包括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的侵权责任、被监护人侵权的责任承担、用人单位责任的适用范围和劳务派遣关系中的侵权责任形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相关适用规则以及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等亮点内容。这些新变化不仅进一步明确了侵权责任的认定和承担方式,也为律师在处理相关案件时提供了更为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指导。 




      除了对最新司法解释的解读,本次沙龙还邀请了律所主任郑严防为大家解析实务常见民事责任的理解与适用,以共同、连带、补充、相应责任为例进行了深入探讨。郑严防主任结合丰富的实务经验,通过生动的案例分析和对法律条文的解读,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这些责任形式在实务中的应用。






      在互动环节,大家积极提问和发表意见,与陈韵律师和郑严防主任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大家纷纷表示,通过本次沙龙的学习和交流,不仅加深了对民商事法律领域新变化的理解,也提升了自身处理相关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广东法申律师事务所一直以来都注重提升律师的专业素养和实务能力,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沙龙、讲座和培训等活动,为律师们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习和交流平台。本次沙龙的成功举办,不仅进一步增强了本所的凝聚力和合作精神,也为推动本所法律业务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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