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广东法申律师事务所成功进入《广东省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成为三级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与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1月29日发布《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补录广东省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三级管理人及个人管理人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于2024年1月27日组织管理人补录考试。这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时隔多年后再次补录破产管理人,共有766家机构申报补录三级管理人,1244名个人申请补录个人管理人。根据考试成绩并经评审委员会评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8日发布《关于公布<广东省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通知》,确定广东省三级机构管理人为245名(茂名市有9名),其中广东法申律师事务所被补录为三级机构管理人。
为准备此次管理人补录考试,广东法申律师事务所专门成立了破产管理人筹备小组,由郑严防主任担任组长,统筹协调备考工作,戴飞龙律师和吴林律师担任副组长,具体负责组织备考工作,经过多轮培训和模拟考试,决定由郑康均、戴飞龙、李高慧、吴元星、郑嘉萍、黄亮六名律师代表法申所参加管理人补录考试。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广东法申律师事务所成功进入《广东省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实现了首次报考即入选。
此次成功进入《广东省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是对广东法申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的充分肯定,也是广东法申律师事务所发展历程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又一重大事件。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开拓进取,继续秉承“维法律尊严、申人间正义”的宗旨,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为广大企业提供优质、全面的破产案件法律服务,为企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广东省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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